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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第 11 章
第十一章
我并不喜欢男人。之所以发生这种荒唐的性/事,很大程度上归结于我,嗯,我还是个处男,而那时的气氛实在是太好,一时间情不自禁。
可这种事又不能轻描淡写的因为‘情不自禁’这四个字掩饰过去。那天晚上我在阳台上站了三个小时,弄得地上都是烟头,心情焦躁不安。看了看时间,发现六点了,就匆匆穿上衣服,往公司赶。我没刷牙,连胡子都没刮,邋遢着来到公司,打开电脑后半天都不知道该干什么。
内心有些恐惧。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金俊秀。但凡他有点意识,知道我干了这种事,就会生气,说不定想一刀宰了我。但是昨晚那种状况,如果不是他主动引/诱我,肯定也不会发生这般事情。
我泡了杯速溶咖啡,两口就喝了下去,劣质的咖啡难喝得让我想吐。迷茫地盯着电脑屏幕,我突然想起一件事。
我就这么出来了,金俊秀的早饭怎么办?家里的门没反锁,要是他跑出来,走丢了,我怎么和齐阿姨交代。
看了看时间,现在还早。去路边的早点摊买了两碗粥,两屉包子,拎着就往家走。一路上我想了很多。反正现在金俊秀还是傻子,说不定日后就会忘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,问起来就死不承认好了。
我鼓起勇气,打开了家里的门。卧室的窗帘还没有拉开,金俊秀还在睡觉。
早点摊的包子肉馅不好,凉了就有股腥味。我爬到床上想叫醒金俊秀。窗帘挡住了绝大多数的阳光,屋内光线昏暗,可我仍能清晰地看到金俊秀泛红的脸颊。我下意识的摸了摸他的额头,就发现他的体温高得惊人。
我赶忙摇了摇他的肩膀,喊:“金俊秀?你还好吗?”
金俊秀还能睁开眼睛,但是表情迟钝,半天才说:“……困。”
“你发烧了,”我说,“快起来,我带你去医院。”
我最讨厌医院。因为一去医院肯定要花不少钱,如果是我感冒发烧,肯定选择躺在床上睡一觉,而不愿意去医院。可金俊秀不是我,他那么金贵的富二代,万一被我耽误了病情,不是很妥当。
可是金俊秀却摇了摇头,说:“不去。你让我躺会儿就好了。”
我说:“别废话,赶紧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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