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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就是根薯?” 李明磊抱着块比他脑袋还大的块根,眼睛瞪得溜圆,“真能收一千五百斤?” 等万瑶把制糖的法子和编织的席子摆出来,他突然一拍大腿,“母后!这东西能让百姓们再也饿不着了!”
他说干就干,立刻让人在京郊开辟了百亩试验田,亲自带着农官们侍弄。等第一年秋收,看着堆成小山的根薯和白花花的糖块,李明磊乐得在田埂上翻了个跟头。
根薯的推广比预想中还顺利。百姓们发现这东西好养活,种下去几乎不用管,收上来的块根能蒸能煮,还能切成片晒干当干粮。没过几年,赵国的粮食产量翻了五十二倍,仓库里的粮食多得装不下,连带着人口都涨了不少。
有了充足的人手,李明磊彻底放开了手脚。他组建了庞大的商队,把赵国的丝绸、瓷器装上船,沿着万瑶他们走过的航线运出去,换回来胡椒、宝石和各种新奇玩意儿。他还在沿海建了十几个港口,让海外的商人能直接来赵国做生意。
万瑶在这具身体五十岁那年,终于感觉到了寿数将近的疲惫。这日清晨,她对着铜镜梳理鬓发,发现鬓角竟添了几根银丝,像落了点初雪。窗外的玉兰树又开花了,洁白的花瓣飘进窗棂,落在她的梳妆台上。
“娘亲,可心的婚服做好了,您要不要看看?” 林可心穿着身石榴红的襦裙,手里捧着件绣满凤凰的喜服,身后跟着两个妹妹 —— 林砺青穿着月白骑装,林淬玉抱着只雪白的波斯猫,三个丫头都出落得亭亭玉立。
万瑶接过喜服,指尖拂过金线绣成的凤凰尾羽,笑道:“真好看。我们可心要嫁人了。”
林可心的脸颊腾地红了,跺了跺脚:“娘亲又取笑我!是娶夫郎,第三个了!” 她说着还挺了挺胸,像只骄傲的小孔雀。
万瑶看着她神采飞扬的样子,心里满是欣慰。这三个女儿,一个飒爽,一个坚韧,一个灵动,都没辜负她的期望。
林可心大婚那日,整个京城都张灯结彩。她骑着高头大马,穿着银甲,身后跟着一顶花轿,引得百姓们沿街围观。万瑶站在城楼上看着,身边的林云峰握着她的手,掌心温热:“真好。”
婚礼过后没几日,万瑶召集了所有人。李明宇已两鬓染霜,却依旧挺拔;李明磊还是那副乐呵呵的样子,只是眼角多了些细纹;林云峰的背有些驼了,却依旧紧紧挨着她。
“我要走了。” 万瑶的声音很轻,像风拂过水面。
众人瞬间红了眼眶。李明宇刚要开口,却被她按住手:“别难过,我本就不属于这里。” 她看向万疆,“小疆,该干活了。”
“收到!” 万疆的声音在识海里响起,带着点哽咽。
刹那间,宫城上空风起云涌,一只金色的凤凰从云层中俯冲而下,羽翼掠过宫殿的琉璃瓦,留下串串金辉。凤凰在天空盘旋,发出清越的啼鸣,整整三日不曾离去。百姓们纷纷跪地朝拜,说这是神女显灵。
万瑶的灵魂在凤凰的金辉中渐渐变得透明,她最后看了眼众人,笑着挥了挥手,像只是去趟邻家串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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