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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人哄回去,奕警官没回房间补觉,他关了客厅的灯,倒在沙发上养神,头枕着胳膊,太阳穴胀得一阵一阵地疼。
感觉脑子里挤满了东西,放松不下来。他扯了硌手的抱枕,塞在头底下,闭眼不由想起那对粉白的毛绒耳朵。
兔子变人?
经过一夜,他还是不能完全消化信里的内容。
如果是乐言自己和他说,我是一只兔子,奕炀一定会觉得这位小同志是个中二少年,或者有妄想症。但如果是沈卿博士说,性质就不一样了。
几个小时前,也就是奕炀挂断奶奶的电话后,他想起洗衣机里的衣服还没拿出来。就是那件警服,在晾晒的时候滑出了一封信。
皮制信封日常很少见,而且保护得好,看着就不一般。
在他兜里,却不是属于他的东西……
这件外套白天只有乐言穿过,奕炀理所当然是他的,于是想有空把信还回去。打开不是故意要看,而是检查有没有被洗衣机破坏。
打开一个对折,奕炀手就顿住了。保持捏的姿势,视线落在信封的第一个对折,上面赫然写着奕炀的名字。
也就是说,这封信原本就是给他看的。奕炀惊讶的点在于,沈博士怎么敢笃定他会拿到,并读完信……
是巧合,还是运气使然?
有一点博士做的特别好,他说乐言需要与人类世界磨合,这个过程充满了不可预料,他不敢保证乐言到底能不能磨合成功顺利活下来。
但乐言是个听话的孩子,如果手里拿着一封需要送出去的信,会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毅,更有勇气克服困难,即便最后觉得活不下去了,也会先把信送出去,再考虑生死。
信如果落不到奕炀手上,就是一封永远送不出去的信。博士希望它能是乐言活下去的信念,愿他自由,愿他平凡。
当然,如果奕炀看到了信,可以的话,希望奕炀能陪乐言说说话。乐言是孤独的产物,如果不被当作实验体,很可能会是人类中的异类,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,他也只把人类‘琢磨’了个基础。这个基础在变化莫测的人心面前,根本不值一提。
博士最后一句说:不用特意照顾,我知道你有很强的处理麻烦和化解危机的应变能力,只需要在他解决不好问题的时候提供暗暗的帮助就好。不过,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个体,兔子变成了人,这种荒诞之事并不是人人都能接受,你有知晓邻居是兔子的权利,要是不能接受,叔叔请求你,不知道,不打扰,一切照旧如初。乐言最终是死是活,尽人事,听天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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