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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谚识这么说其实存着一点私心,家里添两双筷子的事,他养得起。
如果朗月没能顺利找到亲生父母,那他就认下了,以后就当做干女儿养。如果朗月真的找到了亲生父母,她父母乐意养她就把她接去,不乐意他就继续养着,反正怎么说他都不亏。而且还附赠了一个年满十九,勤奋又上进的大儿子,怎么想怎么美。
几人又回到了小店,孙谚识关上卷拉门领着兄妹俩上了二楼。平常他要是走开一会儿是不关店门的,自从前两天眼睁睁看着东西被偷以后,他有事要离开柜台就会把门给关上。
几十年前的自建房,也不讲究什么户型,尽可能的利用可用面积就对了。
穿过店面走到小院里,一楼是厨房、杂物间和一个卫生间,二楼便是房间。
从外置楼梯上楼就是一条挑廊,左边是一个大房间,右边就是一个小房间和一个卫生间,两个房间中间还有一条过道,两扇门不是朝向挑廊,而是对开。
大房间的门开了一条缝,里面飘出来阵阵薄荷的清香味,朗颂从缝隙里瞄了两眼,但只能看到床尾的位置。
孙谚识浑不在意地推开了大房间的房门,房内的陈设一览无余。
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大床,夏凉被凌乱地摊着,床上还丢了一件白T恤一条运动短裤。床的两侧是两个床头柜,上面凌乱地放着水杯、香烟、充电器之类的东西。床尾放了一张书桌一把沙发椅,桌子上放了一本挺厚的书,但因为背面朝上,所以看不清是什么书。椅背上挂了好几件衣服和裤子,是干净的,应该是收来以后顺手就搭在了椅背上。朗颂都能想象的出来,孙谚识随手拿起一件就往身上套的模样。
整个房间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凌乱,但不脏,非常符合孙谚识给人的感觉。
一个人的时候不觉得乱,但是展现在外人面前的时候孙谚识才意识到,自己的房间还真是和整洁搭不上边。他尴尬地把椅背上的衣服塞进了衣柜,掩耳盗铃般解释道:“早晨起太早了,没来得及收拾。”
朗颂点头,没有戳穿他。
孙谚识又道:“这房间原来是我爸妈的房间,现在是我在住,虽然大一点,但是老人住过的给你们俩住不合适,所以我就继续住这个房间,你们就住我原来的房间。”
说着,他打开了对面小房间的房门:“这是我以前住的房间,上大学以后就没怎么住过了,里面还放着一些我高中时的书,等会我搬到我房间。”
朗颂和朗月齐刷刷地扶着门框,一上一下把头钻了进去,房里有一股木头混合着书本的老旧味道,有些刺鼻,但不难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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